以案释法:预包装食品拆袋后销售,合不合法?

我在水果店购买了山姆的薯脆薄饼于、芝士夹心饼干和黄油华夫饼,结果发现它们都没有标注保质期、生产厂家、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信息,我认为这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要求商家依照食品安全法赔偿,并要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
经现场检查,该单位证照齐全,具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资质。现场发现,该单位销售的散装山姆薯脆薄饼于、山姆代购芝士夹心饼干、山姆黄油华夫饼均盛装在纸盒内,该纸盒上虽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但该纸盒容器后方摆放有上述食品的大包装,该信息与未拆封的预包装饼干比对信息均无误,以当前证据不足以证明违法事实存在,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对其赔偿诉求,因商家拒绝调解,我局依法终止调解。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有关于经营者将预包装食品拆零销售的禁止性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供稿:法规科
编辑:龚佩玉
核稿:夏国和
审批:王国新
整理:小郑食话实说
来源:丹阳市场监管,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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