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肉类不得过度包装!开展打击整治冻品走私行动!

   发布日期:2024-04-03 20:09:5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57    评论:0    

4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和技术指标:一是针对不同种类和不同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不超过15%。

参与该标准起草的江南大学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姚卫蓉介绍,可通过看商品的包装材料是否贵重,数清包装层数,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询问包装材料成本与销售价格,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

部分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会网购生鲜食用农产品。对于有些生鲜食用农产品,货架销售符合层数要求,但电商销售还要使用快递包装,这个快递包装是否算销售包装?

鉴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鲜、易腐等特性和产业需求,销售包装在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供应链中还有保鲜、保活等功能,该标准对“销售包装”的定义中,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因此不算销售包装。

此外,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广东汕头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冻品走私违法犯罪行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期,广东汕头市打私办组织汕头海关缉私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部门,多维度、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打击整治冻品走私违法犯罪行动,各区(县)打私办同步开展,加大冻库常态化清查整治力度,在重点路段设卡查控,强化流通领域环节管控。
设卡查控
针对走私运输车辆“昼伏夜出”的特点,市打私办组织有关单位及各区(县)打私办昼夜奋战,以“缉私警力+网格”构成沿海反走私执勤卡点,在辖区夜间重点路段设卡查控;以“公安力量+海关缉私”构成市区执勤卡点,对可疑冷链车辆、高栏货车等进行检查;以“固定查缉+流动临检”的形式,加大对重点水域沿岸卸货点周边区域、进出冻库道路、高速公路进出口的检查力度,排查利用车辆进行走私冻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堵截查控,切断走私冻品路上流通链条。
冻库清查
市打私办组织有关单位及各区(县)打私办对辖区冻库开展全面摸排检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实时更新,严防走私物品流入市场。检查过程中,要求经营者规范落实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制度,确保进口商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同时加大对经营主体及消费者的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冷冻食品,擦亮眼睛,坚决抵制“走私、贩私、买私、用私”行为,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全民反走私的良好氛围。


来源:冻品行情、齐鲁壹点、中国反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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