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4-04-01 20:20: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50    评论:0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消费,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产生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胶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商品过度包装问题进行了一系列专项整治。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以期通过警示和教育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对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的认识,引导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到绿色消费的行动中来。

01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胶州市某茶庄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案

2024年2月2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胶州市某茶庄进行依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绿茶”礼盒,净含量为180g,产品外包装为260mm×170mm×105mm的长方体,包装体积为4641000mm³。经计算,该茶叶包装空隙率为49.58%,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当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绿茶”礼盒。

02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胶州市某店铺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案

2024年2月2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胶州市某店铺进行依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崂山绿茶”礼盒,净含量为357g,产品外包装为360mm×280mm×70mm的长方体,包装体积为705600mm³。经计算,该茶叶包装空隙率为34.23%,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当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03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胶州市某店铺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案

2024年2月2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胶州市某店铺进行依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崂山绿茶”礼盒,净含量为480g,产品外包装为380mm×245mm×116mm的长方体,包装体积为10799600mm³。经计算,该茶叶包装空隙率为42.22%,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当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04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胶州市某超市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案

2024年2月2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日照绿茶”礼盒,净含量为400g,产品外包装为380mm×300mm×80mm的长方体,包装体积为9120000mm³。经计算,该茶叶包装空隙率为42.98%,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涉事经营主体当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礼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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