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种地,一个结构问题包装下的虚构问题
朱灵艳(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谁来种地,一个结构问题包装下的虚构问题
近日,“谁来种地”问题又被重提,引发广泛讨论。而这一问题之所以反复出现并成为热点话题,反映出了社会的两方面焦虑:一是对农业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焦虑,这种焦虑主要源自于当前农业生产中的老人种地和年轻人不种地现象;二是对农业从业人员的能力结构焦虑,这种焦虑主要是因为当前存在的农业从业人员学历偏低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偏低等现象。
首先来看对农业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焦虑。关于农业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目前最权威的统计资料就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普查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农业从业人员总数为31422万人,其中35岁及以下的占19.2%,36-54岁的占47.3%,55岁以上的占33.6%。最近的统计资料当属2024年1月陕西省发布的《关于“谁来种地”重大问题的调研报告》。该份报告显示,目前陕西省全省的农业从业人员中年龄在51岁以上的占54.7%,31-50岁的占36.6%。
将这两份数据结合起来看,可以发现如下事实:一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是当前种地的主体,所以现在“有人种地”;二是农业从业人员的总量随着年龄的降低而减少,总体上趋于老龄化,但是各个年龄段都仍然有人种地,所以农业劳动力能够实现更替,未来也“有人种地”。
但是同样的数据及其呈现的事实在部分媒体的表述中就被极大地简化和曲解了。前述的第一个事实被简化为“老人种地”,直接将50岁以上的人统统归入了老人的范畴,完全不顾世界通行的对于老年人的年龄界定。第二个事实则被粗暴地判定为“年轻人不种地”,直接无视了陕西省现有的8.7%的30岁以下的农业从业人员。按照陕西省统计年鉴的数据进行计算,2022年陕西省全省共有649万农业从业人员,8.7%的比例约为56.5万人。这相当于一个大县的人口总数直接从事实判断中消失了。而他们从“老人种地”和“年轻人不种地”这两个不准确的事实中推导出的“无人种地”本身就是一个虚构事实,更无须因此而产生“谁来种地”的焦虑。
其次来看对农业从业人员的能力结构焦虑。既然是农业从业人员,其能力主要指的就应该是农业生产的能力,或者说是其能否承担起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能力,而不是受教育程度。那么当前的农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承担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能力呢?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3》,从2000年到2022年,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的数量从36043人下降到17663人,而粮食总产量却从46217.5万吨增加到了2022年的68652.8万吨。截至到2023年,我国粮食生产已经实现了十九连丰,总产量连续8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口粮自给率100%以上,谷物自给率在95%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大约为480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做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这些数据足以说明农业从业人员的数量下降并没有影响我国粮食产量增加的基本趋势,也充分证明了当前的农业从业人员有足够的能力完成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所以若是仅仅因为农业从业人员的学历偏低就产生“谁来种地”的焦虑,大可不必。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农业从业人员的能力结构完全不存在短板。他们也仍然需要不断学习以应对农业生产中所遇到的各种新问题。但遗憾的是,当前绝大多数的农民培训并不能为农业从业人员提供知识的增量和实际的指导。笔者在调研时常常听到农民对现有农技培训的不满,还有农民直言,“专家专家,一句话就被问住的专家还叫什么专家,还不如我们上去讲”。正是因为当前的农民培训无法满足农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的诉求,所以才导致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的匮乏现象。其根源在于作为一种公共品的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供给偏差,而不在于农业从业人员本身。
由此可见,从“老人种地”和“年轻人不种地”到“无人种地”,再从“无人种地”到“谁来种地”,这一问题提出的进路既不是基于事实的判断,也经不起逻辑的推敲,更没有看到当前农业发展的痛点。所以即使用再多的结构问题来进行包装,“谁来种地”也都是一个虚构问题。
二、谁来种地,算得上是一个结构问题吗?
如前所述,制造“谁来种地”焦虑的社会舆论往往会用结构问题对其进行包装。那么,“谁来种地”算得上是一个结构问题吗?
从产生机制来看,“谁来种地”,是一个被动产生的结构问题,是一个在各种外在因素与力量的推动之下被建构出来的问题,而不是一个自然发生的结构问题。所以有必要厘清所谓的“结构”的实质内容与底层逻辑。
第一,这是一个因为城乡社会福利制度差异而出现的问题,所以城乡关系是该问题产生的基础结构。
我国的城乡关系在当前的城市化进程中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来说,因为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所以使得劳动力在流动时不得不面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中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非正规就业,因而很难被纳入到务工地的福利系统之内,也很难享受到各类正规就业应有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完善的退休办法等。所以这些人几乎不可能像正规就业的工人、教师、医生等职业一样能够有确定的退休年龄和确定的退休保障。对于这些农民工而言,他们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时间截点不是法定的60岁,而是他们不再能够被“招工”的时间,是因为不满足劳动力市场的要求而被“退”回农村的时间。所以才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五六十岁的农民工,虽然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却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不得不回到乡村。
但另一方面来看,城乡二元结构对于这些农民工而言也具有保护性,城乡二元结构之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本身就构成了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存在为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保留了小块承包地,让他们始终有回村种地的机会。无论是因为经济波动而在外找不到合适就业机会的人,还是不适应全国劳动力市场激烈竞争的人,又或者是因为年龄原因被全国性劳动力市场“退”回农村的人,都可以回村种地。“谁来种地”?就是这些人来种地。他们需要通过农业劳动获得其基本的生活来源,避免成为城市的贫民和流民;他们需要通过农业劳动确认自己的“劳动者”身份,获得劳动者的基本尊严;他们需要通过农业劳动为家庭积攒更多的物质资源,即使不能够为子女提供足够的助力,至少也不会成为家庭发展的“拖累”。如果不让这些人种地,那才是真的“无人种地”。
理解当前我国的城乡关系的两面性,是理解“谁来种地”问题的前提。任何片面的、单向的、孤立的理解,都是罔顾事实的做法。
第二,这是一个集中关注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之间适配关系的问题,所以生产关系,尤其是人地关系,是该问题产生的主导结构。
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2016年我国的劳均耕地面积为12.34亩,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丹麦的劳均耕地面积分别是我国的437.94倍、166.91倍、137.01倍、68.47倍、37.69倍。而根据2023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全国现有耕地127.6万平方公里,农业从业人员17663万人,劳均耕地面积为10.836亩,比2016年更少。可见,无论是从横向比较还是从纵向比较来看,当前的劳均耕地面积都很小,所以完全不存在“无人种地”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甚至还存在“想种地却找不到地”的情况。笔者2022年在中部某县调研粮食作物的生产情况时就发现,因为近年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快速发展,许多中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明显感觉到自身劳动力使用的不充分,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十分强烈,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土地。
还有一些观点认为,农业从业人员数量的减少导致了土地抛荒问题。但从实际经验来看,土地抛荒主要与经济收益有关,而与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关系不大。城郊土地抛荒现象严重,主要是因为种地不如打工赚钱。如果种地比打工赚钱,土地根本不可能被抛荒。2024年1月,笔者在浙江中部某县的一个城郊村调查经济作物种植情况时就发现,因为找到了合适的作物品种,所以村内原本由于水利条件不便而被抛荒多年的坡地又被重新开垦耕作。可见土地抛荒问题产生的关键不在于人地关系,而在于农业生产中的成本—收益关系。
应该说,当前我国的人地关系在总量匹配上并不存在问题,但是在土地的生产条件是否便利、经营的规模是否适度、农作物的品种选择是否合适等方面仍然存在改进的空间。这些,都可以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加以解决。
第三,这是一个由于部门之间的利益竞争而扩大的问题,所以部门关系是该问题产生的催化结构。
近些年关于各个部门对于老人的限制都越来越多。前有农业部门认为老人种地不利于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所以从土地流转、粮食补贴、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多方面入手积极吸引年轻人种田,在客观上挤压了老人种地的空间。后有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认为老人进工地打工存在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所以出台了超龄农民工清退令,一刀切地将所有老人拒之门外。在这些部门的视野中,一个身体健康且有劳动意愿的人,只要超过了60岁,就是“老人”,就不应该种田也不应该打工了。那他们该怎么办?该由国家把他们“养起来”?
可问题是国家养得起这些人吗?这些需要种地和打工的人,大多是未能完成城市化的人。根据《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全国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28004万人。按照65.22%的城市化率计算,这一人口总数大约为9739.79万人。再根据《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22年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16464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为4044亿元,收入为5609亿元。若是60周岁以上的28004万人都需要以此来进行供养,那么一年的支出就要增加70%。但实际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并不高,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参保农民每月只能拿到100多元的养老金,仅够糊口。若是再略微提高一点点这些新增供养人口的待遇水平,就按照目前全国农村的低保平均水平计算,每人每月615元,那也至少还需要增加每人每月500元的支出,一年的总计支出就要达到7455.53亿元,远超过2022年全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不抵支,后果难以想象。
再者说,将这些人“养起来”就解决问题了吗?60多岁的身体健康的人,既不能打工也不能种田,每天无所事事,最终的结果不是天天赌博赌得家庭破裂,就是天天找茬找得社会不稳定,反而可能带来更大的社会隐患。
可见,若是各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都只从部门利益出发,制造各种限制,将老人从部门工作中驱逐出去,就只是在表面上将“老人种田”和“超龄农民工打工”问题转化成为了“养老问题”,将这一问题从农业部门和逐渐部门的工作范围转移到了民政部门的工作范围,并没有从实质上解决问题。若是不能协调统筹好部门之间的关系,不仅增加了无谓的财政负担,也不利于全国一盘棋的治理格局形成。
三、谁来种地,到底是什么问题?
关于谁来种地,不应该仅仅将其置于农业领域中进行抽象的讨论,而应该从中国当前正处于的时代背景之下进行讨论。这些时代背景包括且不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夜、过渡性和长期性并存的城乡社会等等。从这样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的视角来看,谁来种地这一问题关系到国家整体的发展战略问题,其核心在于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所产生的红利是否能够在社会的各个阶层之间进行相对合理且公平的分配问题。换句话说,这是共同富裕问题。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之下,共同富裕并不应该以收入绝对值的增加为指向,而是应该从“共同”出发,携手并进走向“富裕”,其政策重点应该是“如何尽可能地让更多的人成为有收入的群体”以及“如何尽可能地延长有收入群体获得收入的时间”这两个方面。落实到农业政策上,就应该集中关注“谁是需要农业收入的人”和“如何让需要农业收入的人能够好好种地”的问题。既然大家都清楚地看到,在“种地养不活人”的背景下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中老年人在种地,那就意味着他们是最需要农业收入的群体,是真正以农业为生的人。农业政策的制定者自然也应该以他们的需求作为政策的出发点,着重考虑如何才能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获得农业收入的问题,又何必舍近求远,吸引那些不需以农业为生的经营主体来争夺这本就不多的农业收益呢?若是再为了吸引多元经营主体而在客观上挤压了这些以农业为生的中老年人通过自身劳动换取收入的机会,国家和社会就不得不用高额的财政支出将他们“养起来”,那又该怎么实现共同富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