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或防止包装物和废弃包装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1994年12月20日,欧洲议会于布鲁塞尔发布《1994/62/EC指令》(《包装指令》),2022年11月发布修订稿,在有害物质限制方面未做调整。
出口产品的包装以及备件包装(即随出口带到欧盟的包装材料)属于包装指令的管控范围。
1994.12.20,包装指令实施;
2015.04.29,修订包装指令以减少轻质塑料袋的消费;
2018.05.30,修订包装指令以加强预防并促进包装废物回收利用;
2020.09.30-2021.01.06,包装指令修订公众意见征集;
2022.11.30,欧盟新包装法提案发布;
2023.11.22,欧洲议会通过一读决定。
有害物质要求:
铅(Pb) + 镉(Cd) + 汞(Hg) + 六价铬(Cr+6) <100ppm
“ 包装组件 ” 是包装的最小部分,可以用手方便的分离。通过检测或基于从包装材料重金属检测计算出的结果显示出对指令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