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月饼没有刀叉之后,水果的包装设计也开始管控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第10号国家标准公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
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
二是规定蔬菜(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该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其实对于水果销售商而言,在水果箱子里适度放些填充物,既能有效防止水果在运输途中受到不必要的损伤减少损耗,也能起到一定的保鲜效果。
只是近年来,为了保障食品的品质和提升产品外规,包装日趋豪华。
四川消委会工作人员曾经对来自不同商户的34批次水果的调查结果显示,包装净重和水果净重相比,19种水果超过10%,占比55.9%,其中3箱水果超过15%,最高达到25%,甚至有的消费者反映包装和垫纸要占水果总重量的一半。
今年的3·15,海南一个水果商家就因为卖水果过度包装被罚了3万块。
江楠君认为,绿色消费理念应该支持,但适量包装也要支持,只是过度包装为卖出“高价”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绝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