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第10号国家标准公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一、什么是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
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适用对象有哪些?
三、进口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也需要参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符合包装物减量的要求?
四、对于有些生鲜食用农产品,货架销售符合层数要求,但电商销售使用快递之后,快递包装是到消费者手上的。这个快递包装是否算销售包装?
五、哪些包装材料计入包装层数?哪些包装材料不计入包装层数?
答:包装层数的计算过程中,装入整个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网兜/网套、两种材料叠加组合包装、抽屉式组合包装计为一层;简单捆扎绳、标签、标识、衬垫、隔离物、填充物、缓冲物、贴体包装、紧贴销售包装外的热收缩薄膜不计为一层。计算时,直接接触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为第一层,依次类推,最外层包装为第N层,N即为包装的层数。
六、哪些包装材料计入包装成本?哪些包装不计入包装成本?
七、农产品销售价格容易波动,以哪个销售价格作为判定包装成本是否超标的依据?
答:依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中“5.5包装成本”计算方法的说明“商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合同价格,未签订合同的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准,均为该商品所属批次的最高价格”,商品的销售价格为所属批次的最高合同价格。
八、标准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怎么安排?
答:《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过度包装指的是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
九、消费者如何快速判断包装是否属于过度包装?
十、包装空隙率如何快速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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