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关注:包装新规有修改,茶行业从业者需注意!

   发布日期:2023-09-16 11:32: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69    评论:0    

2023年9月1日,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包装新国标”)正式实施,过度包装国家新标准“第一只靴子”终于落地!
与此同时,8月18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截止2023年9月17日。

2号修改单着重对涉及茶叶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K值等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说明,同时增加了关于商品总质量要求的条款:

1、包装层数:茶叶包装从“不应超过四层”调整为“不应超过三层”;

2、包装成本:对茶叶包装成本与材质的进一步要求,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茶叶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3、增加商品总质量要求:茶叶商品总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6倍;

4、必要空间系数:“商品类别”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散茶和茶叶相关制品”,并规定k值分别为9.0、13.0。删除“茶叶及相关制品注g”,增加“散茶和茶叶相关制品”“注k:猴魁、毛峰、寿(贡)眉、白牡丹、叶类和花类代用茶 k值取20.0”;

5、实施日期:2号修改单中表A.1中的注k和注l 条款发布即实施。其他新增和修改内容实施过渡期为12个月,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GB 23350- 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在2021年8月10日(GB 23350-2021 标准发布日期)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

关于2号修改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行业对2号修改单的部分意见反馈

2023年开年以来,行业对茶叶过度包装高度关注,对茶叶包装相关标准更是热议不断。尽管大多数从业者认为,从长远上看,包装新规的出台具有积极的影响,有人认为,“新国标可以促进我们茶行业包装的理性化,促进整个茶行业的发展,我认为是非常好的。消费者始终是想买到一份求真的、务实的、好喝的一杯好茶,茶包装只是一个载体,希望通过新的过度包装法的实施,能够更好地触达消费者,让消费者可以喝到一杯放心的、实在的,而且是真诚的好茶。”
部分茶包装企业指出,包装物的重量与其材质息息相关,应该适不同情况细化总质量与茶叶内装物关系。
此外,关于茶叶包装必要空间系数,2号修改单中细列“注 k:猴魁、毛峰、寿(贡)眉、白牡丹、叶类和花类代用茶 k 值取 20.0”。有茶企表示,条形乌龙茶与猴魁、毛峰、白牡丹都属于相对较为轻抛,密度较小的茶类,因此建议,在注K中除现有品类外,增加条形乌龙茶茶品类。

新旧交替之际,新规调整仍应关注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一系列的行动标志着,茶包装市场将迎来更严格规范的监管,也意味着茶包装将迎来全新的行业环境。可以预见的是,包装新国标带来的影响最终将传导至全行业,也会传递到终端消费。

时代的发展已经走到了新的十字路口,困难的日子不会太快过去。寄希望的是,只要茶叶存在,包装不会失去,只是是时候换种思路和打法了!对于包装新国标第2号修改单后续的推进和落地,无疑值得茶行业从业者们持续关注,保持期待。

via:茶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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