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过度包装,为“月饼”瘦身!9月10日,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首批4家涉月饼、茶叶礼盒过度包装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商家将过度包装的商品下架,并退回生产厂家。

中秋临近,针对月饼等过度包装问题出台的新标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推动绿色、简约、文明消费,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近日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在县域以茶叶、月饼等产品为重点重点检查对象,查看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盒比茶贵”等现象,向茶叶、月饼经营者宣传普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GB 23350-2021),督促经营者履行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月饼等商品,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避免在流通环节过度包装。

检查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38家次。先后在某3家礼品商行均发现月饼礼盒包装层数多达五层,超过了相关标准要求,在某茶行现场测算发现,一款待售茶叶礼盒空隙率高达96.3%,属典型“盒比茶贵”。
据了解,新出台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包装成本受销售价格制约。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三是增加禁用包材,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新增混装要求,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五是单独明确粽子、月饼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下一步,轮台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月饼、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鼓励投诉举报,严查违规月饼生产、销售环节,营造“价格更亲民、品质更优良、包装更简约”的月饼消费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节约环保、绿色健康、团圆祥和的美好中秋佳节。(通讯员:陈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