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茶叶生产、加工、经销及包装设计相关单位:
为推广简约绿色消费理念,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GB 23350-2021)(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规定,现对茶叶生产经营中的包装要求提示如下:
一、包装层数
包装层数是指完全包裹内装物茶叶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以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包装为第一层,最外层包装为第N层,N即为包装的层数。按照规定,茶叶包装层数不得超过4层。网兜、天地盖形式、塑料薄膜均算第一层包装,拎袋和茶叶礼盒包装外塑封膜(厚度低于0.03mm)不算一层包装。
二、包装成本
除直接与茶叶接触的第一层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即包装成本和产品售价的比值应小于20%。
三、包装空隙率
包装空隙率是指去除内装物茶叶占有的必要空间体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计算方式参照如下:
包装空隙率计算公式:
其中:
X ——包装空隙率,空隙率限量要求见表1;
Vn——商品销售包装体积(mm3);
V0——内装物体积(mm3),内装物体积以商品标准的净含量进行换算,1g内装物换算为1000mm3;
k ——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标准规定,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为13;
以250g的茶叶包装为例:
茶叶生产、经销单位不得定制、采购及使用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包装物,不得销售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商品;茶叶包装物设计制作单位不得设计、生产及销售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包装物。如违反本提醒函的规定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