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包装标准大变更!“新国标”第2号修改单开始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3-08-23 16:41: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67    评论:0    

8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通知,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

此前分享过的国家标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一经发布,茶叶包装层数、空隙率与计算k值的讨论热度高涨。本次随征求意见一同公开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重点聚焦茶叶包装问题,细化了茶叶包装分类与计算标准。

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茶叶相关内容

1.茶叶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

2.茶叶包装成本,要求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200元以下仍按原标准要求控制在20%以内;茶叶的包装不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3.增加茶叶商品总质量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6倍

4.“商品类别”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散茶和茶叶相关制品”,并规定k值分别为9.0、13.0。增加“注k:猴魁、毛峰、寿(贡)眉、白牡丹、叶类和花类代用茶 k值取20.0”。

5.该修改单中表A.1中的注k和注l条款发布即实施。其他新增和修改内容实施过渡期为12个月,实施日期前生产的符合GB 23350- 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6.在2021年8月10日(GB 23350-2021 标准发布日期)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或提交至全国茶标委秘书处邮箱(tc339@126.com),秘书处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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