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08-21 17:11: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69    评论:0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9月17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8月1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附件!

往期精选


广东省美协走进新疆考察团圆满归来
第三届中国美容化妆品企业家年会圆满闭幕
名企有约——走进副会长单位美肌化妆品有限公司顺利举办
协会应邀参加首届中国(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融合大会
药监局政策速览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广州市地方标准《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将实施




欢迎加入广东美协

020-86257823

☞020-86257232






 
 
更多>同类包装新闻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7-2020  中网互动包装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皖ICP备20008326号-21

工商网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