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变更药品制剂的包装装量(或称包装规格),是否均属于中等变更?

   发布日期:2023-07-26 15:22: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21    评论:0    

Q

变更药品制剂的包装装量(或称包装规格),是否均属于中等变更?




首先,申请单位应明确拟变更的事项为药品制剂的规格还是包装装量(或称包装规格),两者有时容易产生混淆。

制剂的规格是指片剂的每片、注射剂或滴眼剂的每支、胶囊剂或栓剂的每粒或其他每一个单位制剂中含有主药的重量(或效价)或含量(%)或装量,其中液体制剂还应注明每支的容量,多剂量的制剂也可用浓度%表示。例如:片剂每片含有效成分XX毫克,每支注射剂含有效成分XX毫升/XX克。药品规格实际发生变更通常为重大变更。

包装装量(或称包装规格)是指生产企业根据药品性状、用法用量、贮存、运输、销售、使用的情况,选择适宜的内、外包装材料材质和包装数量。包装规格:每板X片,每盒X板,每瓶X毫升。

其次,对于包装装量(或称包装规格)变更,化学药品和中药、生物制品的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规定分别如下: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化学药品的包装装量变更属于“九、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项和“十一、增加规格”项。

微小变更

中等变更

重大变更

变更原料药及单剂量包装制剂的包装装量。如:每袋的克数,每板胶囊的粒数,每盒注射剂的支数等

变更多剂量包装制剂的包装装量。如:每瓶的片数,每支的克数,每瓶的毫升数等

非无菌半固体制剂/口服液体剂/滴眼剂等制剂由多剂量包装变更为单剂量包装,按增加制剂规格项申报

《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中药的包装装量变更属于“六、变更规格或包装规格”项。

微小变更

中等变更

重大变更

变更药品包装规格中最小单位药品的数量。如:颗粒剂每盒装 A袋变更为每盒装 B 袋,片剂每板 A 片变更为每板 B 片等

变更颗粒剂、煎膏剂、糖浆剂等最小包装药品装量

如果涉及药品实际规格变更,如片剂片重大小、胶囊剂装量,液体制剂药物浓度(单位体积所含饮片量)的变更

《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变更包装系统的次级包材中变更包装规格为微小变更,如由1支/盒变更为10支/盒。

供稿部门:省中心药审科

支持单位:审评核查泰州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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