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不可取!请收下这份抵制茶叶过度包装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7-17 02:18: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5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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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茶叶相关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为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禅城区消费者委员会向各茶叶相关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二、茶叶相关经营主体要积极学习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不打“擦边球”,不存侥幸心理,确保标准实施时整改到位。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在线预览或下载方式:

●登录网页↓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

●检索框输入“GB 23350-2021”检索。

三、茶叶相关经营者要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简约而不简单的商品包装新观念,根据茶叶不同品类要求,积极采用可回收、易处理、易降解、可再利用的包装,做到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成本适度、无害加工、绿色生产。鼓励茶叶经营者对外开放有利于生产绿色低碳产品的标准、专利、工艺配方等,供其他经营者使用,以增强社会效益。

四、电商平台要加强平台内茶叶相关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要求经营者提供上架茶叶产品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或承诺声明。鼓励茶叶经营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

五、广大消费者要摒弃搞攀比、比阔气等不良风气,自觉抵制“豪华包装”茶叶商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茶叶,并保存购物凭证,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禅城市场监管)、12315热线电话(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禅城区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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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稿:消费维权线

编辑:禅城市场监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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