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
分类名称
阐明
类别
类别
中类
子类别
制造业
本类包括13至43类,是指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而成为新的产品。 无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造,无论产品是批发还是零售销售,均视为制造; 建筑中每件产品的成品和零部件的生产都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施工现场,主要构件被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和高架公路、电梯和升降机、管道设备、水利设备等。喷涂设备、供暖设备等。通风和空调设备、照明和电线安装及其他装配活动,以及建筑安装,均归为建筑活动; 该类包括机电产品再制造,是指对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后的批量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新产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
22
纸及纸制品行业
221
纸浆制造
指通过机械或化学方法加工纸浆的生产活动
2211
木浆和竹浆制造
2212
非木竹浆制造
222
造纸
指以纸浆或其他原料(如矿渣棉、云母、石棉等)为原料,以悬浮在流体中的纤维为原料,通过造纸机或其他设备成形,或手工操作而制造的纸和纸板的制造
2221
机制纸和纸板制造
2222
手工纸制造
指采用手工操作使纸张成形、造纸的生产活动。
2223
加工纸制造
指对原纸和纸板进行深加工的生产活动
223
纸制品制造
是指以纸和纸板为原料,进一步加工成纸制品的生产活动。
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
指符合销售规格或包装要求的纸制品以及其他未指定的纸制品的制造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统计、计划、财政、税务、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业
从事同一性质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
主要活动
当一个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最大份额的活动称为主要活动。 如果单位的主营业务不能用增加值确定,则可以根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者从业人员确定主营业务。
注: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
2.3
次要活动
单位对外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是指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
2.4
支持活动
在单位的所有活动中,不存在向外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活动。
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单位主次活动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内部活动。
2.5
单位 单位
有效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国民经济产业划分的载体。
2.6
工业活动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为产业活动单位:
——在一个地方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者经营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支出等信息。
注: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
2.7
法人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
——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被授权使用)资产,并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3 分类原则及规定
3.1 行业划分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同质性原则对国民经济行业进行分类。 即各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按照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划分。
3.2 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
该标准参照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 4),主要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实体作为产业分类单位。 采用产业活动单位进行行业分类,适用于生产统计和其他不针对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的统计调查; 采用法人单位进行行业分类,适用于针对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的统计调查。
按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当区分由多个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企业中的各个法人单位,并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3.3 单位所属行业的确定原则
本标准根据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 单位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根据该经济活动确定该单位的行业; 一个单位同时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按照主要活动确定该单位的行业。
4 编码方法及代码结构
4.1本标准采用线性分类法和层次编码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分为大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个等级。 该代码由一个拉丁字母和四个阿拉伯数字组成。
类别代码由一个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T依次表示不同的类别; 大类别代码由两个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类别界限纸制品包装行业,从01开始依次编码。 介质类别代码由两个阿拉伯数字表示。 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纸制品包装行业,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 小类代码由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代码的序号。
4.2 本标准中、小类根据需要设立带“其他”字样的纳入项目。 为了便于识别,收容物品的代码后缀原则上为“9”。
4.3 当本标准的大类和中类不再细分时,代号补充“0”直至第四位。
4.4 本标准代码结构图(略)。
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1. GBT+4754—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订.docx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根据修正案第1号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