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哪个时候开始,“非卖品”在化妆品领域火了出来,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睐。然而,产品的来源、质量及其售后存在的模糊和不确认性,对于消费者来说是较大的风险隐患。近日,消费者周女士购买了1款化妆品小样,到货后看到该商品标注着“非卖品”,遂向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经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退款。
买到“非卖品”起纷争
据了解,周女士在电商平台以19.88元购入了一小罐男士保湿液,收到货后看到该商品上标注着“非卖品”,她联系了顾客,商家告知商品页面有写明白是非卖品。周女士对此很不满,要求退还。她觉得,商品如果标注“非卖品”,商家么售卖就蓄意存在诈骗行为,应退还500元。在多次交涉未果的状况下,周女士向金山区消保委投诉。受理申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
周女士提供了付款凭证、商品图片或者与顾客的沟通情况。商家答复消保委工作员工称,全部商品都是“正品”“保真”,同时觉得,我国现行法律规章并没有严禁售卖“非卖品”小样。
金山区消保委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以及服务的品质、性能、用途、有效年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化妆品包装行业,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读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品质和使用方式等弊端提出的提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以及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商家要保证所售产品合法合规,相关采买链路清晰,资质齐全,出售商品的相关标志符合国家有关条例,有成份、规格和产地等具体信息。
经消保委工作员工多次调解,商家表示考量消费者的满意度,愿意退款。双方妥协。
化妆品小样问题多
记者知道到,化妆品小样就是他们常说的“试用装”“非卖品”,是品牌商家为新款推广、优惠促销赠送给消费者使用的产品,一般不专门销售。但是现目前,化妆品小样不仅作为了美妆产业的“网红”,还逐步产生新的零售产业化妆品包装行业,受到年轻人的偏爱。与此同时,“小样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众多弊端,如货品来源不明、质量能够确保、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等。
据了解,正规的化妆品小样是经营者用于产品推销或宣传的产品,不太可能产生稳固的行业供应链。企业不能打着“试用装”的大肆,把擅自同意或备案的产品售出获利。因此,现在行业上出现的正规产品的非卖品买卖,明显违背了“非卖”本身标注的约定,如果买卖双方都明知,这或许有“愿打愿挨”的成分。而有些根本没有审批或备案的所谓“试用装”,其原本就是非法产品,给消费者带给了安全隐患。
“非卖品”也应被监管
对于这起典型投诉,金山区消保委指出,“非卖品”是由制造企业对产品性质作出的定义,要求销售员工不得将“非卖品”进行公开贩售。所以,商家销售“非卖品”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制造者对“非卖品”及“赠品”以附赠、试用等方式予以消费者的初衷和承诺,对制造工厂而言是一种侵权行为。
针对消费者而言,其更关心的是产品品质如何保障。“非卖品”和正品同样遭到法律的监管,“非卖品”是顾客促销的一种方式,其品质与正品质量并无差异。消费者得到“非卖品”的侵害,经营者及其平台方都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金山区消保委认为,经营销售者必须立足化妆品小样量少价优、便于携带的特征,重点关注消费者的产品体验和反馈,探索形成可稳定供应的小包装销售方式。
金山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细则》规定,任何化妆品都必须在包装上载明制造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址、生产工厂及执行标准等。除免税店化妆品外,进口化妆品均需具有中文标签,购买商品时注意要选用正规渠道,尤其针对大品类的“低价小样”更是要擦亮眼睛,注意包装上能否具有上述元素,甄别真伪。
记者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