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交平台虚假出售口罩、诈骗7名被害人2万元的男子廖某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月18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涪陵法院”)获悉,当日上午,涪陵区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审判系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院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实施诈骗的案件。
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由涪陵法院提供
法院审理查明,2月1日至2月2日,廖某松在某APP社交平台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广告信息,以收取货款、定金的方式,骗取涪陵籍被害人陈某、广东省汕头籍被害人杜某等各地7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万元,将赃款用于购买手机等生活物品及存入支付宝账户。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报案后,于2月4日将廖某松抓获归案,追缴赃款16436元。廖某松对其实施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在法庭审理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