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解读活动

   发布日期:2024-04-13 09:27:0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80    评论:0    
核心提示: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和技术指标:一是针对不同种类和不同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起草水产品包装技术,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加强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管理、引导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生产经营鲜活食用农产品的企业要适当、合理包装。

水产品包装技术_水产包装设计_水产品的包装及要求

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和技术指标:新鲜食用农产品的重量。 包装空隙率上限为10%-25%。 二是规定蔬菜(含食用菌)、蛋类包装不超过三层水产品包装技术,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包装不超过四层。 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鸡蛋,比例收紧至不超过15%。 。 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造成新的资源浪费,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之前生产或者进口的鲜活食用农产品可以销售到年底”。保质期。” 。 本标准实施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设计鲜活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包装。

水产品的包装及要求_水产包装设计_水产品包装技术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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