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在科技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食品包装机械网,帮助企业申报“首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项目申报与验收、人才应用等工作食品包装机械网,按照《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管理办法》,协会将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认定(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通知所称食品和包装机械科技成果包括:
1.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形成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者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示范性、适用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
2.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解决食品和包装机械在生产、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科学技术问题的应用技术成果;
3.促进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对促进食品和包装机械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食品和包装机械领域在应用、推广已有科技成果或者消化、吸收、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
02
科技成果价值鉴定(评估)
1、是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奖励推荐的重要支撑材料,有利于企业申请项目、获得政府资金支持;
2.是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必要条件;
3、是科技成果统计、推广、转化、信息交流、查新的主要来源;
4.是国家确认科技人员研究开发成果的重要途径;
5、是申请产业资质、科技创新平台、市场准入资质等的重要证明文件。
03
申请要求
(1)成果技术成熟并得到推广应用;
(2)知识产权权属、成果完成单位和个人等无争议;
04
评估流程
(三)完成单位应当填写(认定)评价申请表,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四)规划成果名称及推进方向;
(五)科学技术成果的新颖性检索;
(六)撰写(评审)评估材料(评估资料、报告PPT、评估证书初稿);
(七)组织会议(评议)和评估;
(八)出具(鉴定)评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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