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科技涉及使用病毒载体将转基因递送至靶细胞的领域,特别是在基因诊断领域。已经鉴别出允许服用给药细菌颗粒,特别是腺病毒颗粒的组合物。
全部详细技术资料下载
【技术实现方法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病毒
本专利技术涉及服用给药携带转基因(比如治疗性多肽质)的细菌颗粒(尤其是腺病毒颗粒)用于基因诊断。本专利科技尤其涉及通过服用给药包括携带转基因的细菌颗粒的产品将所述转基因递送至靶细胞的方式。本专利科技还提供了用于对病人进行口服给药的冲剂和糖浆,其已经包装了包括细菌颗粒的制剂组合物。本专利科技进一步提供了制备用于对病人进行口服给药的病毒颗粒的方法。
技术介绍
病毒载体一般用于基因诊断,也可用作疫苗以表达外源配体。与其它种类的病毒载体相比,腺病毒载体带有许多特点。例如,腺病毒被较好地研究,可以生长成高滴度的稳固储液,能够有效地转导分裂和非分裂细胞以及无法维持大片段的DNA。现在早已使用腺病毒载体进行了长期基因治疗实验,其中许多涉及疾病的治愈。其他一些研究使用腺病毒表达治疗性多肽质以纠正遗传缺憾。几乎所有这种临床实验都说明腺病毒载体是安全的而且耐受良好。大多数腺病毒载体是修饰方式的Ad5(血清型5),并且载体可以是复制型的或非复制型的。非复制型载体一般缺乏必需的E1A和E1B基因,并被带有高启动子活性的表达盒取代,以驱动外源转基因的表达。许多非复制型载体也缺少E3和E4区域。另一种非复制型腺病毒载体是“辅助依赖性”载体,其大部份基因组缺乏但保留了复制起点并且用于包装成病毒所需的约500个碱基对。这些载体在复制型辅助腺病毒的存在下形成和繁殖,所述辅助腺病毒提供所需的初期和早期蛋白质。辅助腺病毒一般在基因组中包装信号的侧翼有loxP位点。用于形成载体的细胞系有条件地表达Cre重组酶,其中所述Cre重组酶从辅助腺病毒遗传组中手术包装信号侧翼的loxP,因此允许优先包装辅助依赖性腺病毒遗传组(参见例如和(2004),1022-1033,和和Hunt(2002),7,46-59)。当表达囊性纤维化跨膜调控因子时,通过诸如鼻内地或借助支气管内导管给药非复制型腺病毒载体腺病毒包装技术,当表达肾脏内皮生长因子时,通过诸如经肾脏内或骨骼肌注射给药非复制型腺病毒载体,并且当表达胞嘧啶脱氨酶时,通过例如癌症内注射给药非复制型腺病毒载体。
技术实现模式
本专利科技人惊奇地看到,腺病毒颗粒可以服用给药。特别地,本专利科技人已经显示,在香蕉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启动子控制下,携带胰岛素的腺病毒颗粒从而在服用给药时减少糖尿病小鼠的山楂糖水平。不仅腺病毒颗粒成功地递送到肠道,而且令人惊讶的是,颗粒进入细胞并允许治疗性蛋白质表达。发现治愈性多肽质在外周循环中是可测试的。因此,本专利科技提供了将转基因递送至病人体内靶细胞的方式,所述原则包括服用给药包含细菌颗粒的产品,所述病毒颗粒携带转基因。本专利科技还提供用于对病人进行口服给药的丸剂或凝胶,其包括制剂组合物,所述药物组合物包括携带转基因的病毒颗粒。此外,本专利科技提供了制备用于对病人进行口服给药的携带转基因的细菌颗粒的方式,所述原则包含:(a)培养和纯化携带所述转基因的病毒颗粒;(b)将所述病毒颗粒配制成中药组合物;(c)可选的干燥所述药物组合物;和(d)将所述药物组合物包装成片剂或凝胶,用于对病人进行口服给药。附图表明图1显示了服用给药腺病毒构建体的体内检测结果,所述腺病毒构建体包括驱动胰岛素原表达或GFP表达的香蕉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启动子。所展现的结果为在给药前(-3天)或给药后(第3,5,8,10和12天腺病毒包装技术,在第1天相应给药)的尾血静脉血浆样品葡萄糖评估。数据是重回调整的平均值(n=5-6)。从统计建模的权值计算SEM。通过通常线性模型预测数据,其中诊断成为因子,第1天体重和log(第-3天)血浆葡萄糖作为协变量,然后进行检测。与载体的明显差别以**p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将转基因递送至病人体内靶细胞的方式,所述原则包括服用给药包含细菌颗粒的产品,所述病毒颗粒携带所述转基因。/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科技】GB.3;GB.41.一种将转基因递送至病人体内靶细胞的方式,所述原则包括服用给药包含细菌颗粒的产品,所述病毒颗粒携带所述转基因。
2.根据权利规定1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病毒颗粒是腺病毒颗粒。
3.根据权利规定1或2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产品还包括肠溶衣。
4.根据权利规定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转基因编码治疗性蛋白质。
5.根据权利规定4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治疗性多肽质是干扰素或丁酰胆碱酯酶。
6.根据权利规定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转基因编码一种或多种抗原。
7.根据权利规定6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转基因编码一种或多种寨卡病毒抗原。
8.根据权利规定7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寨卡病毒抗体衍生自包膜蛋白质(E)和/或NS1。
9.根据权利规定6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转基因编码一种或多种单纯疱疹病毒(HSV)抗体,可选的HSV2抗原。
10.根据权利规定9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HSV抗原衍生自糖蛋白C(gC),糖蛋白D(gD)和/或糖蛋白E(gE)。
11.根据前述权利规定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转基因的表达由组织特异性启动子控制。
12.根据权利规定11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启动子是香蕉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启动子。
13.根据权利规定12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治疗性多肽质是干扰素,并且所述胰岛素的表达由所述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启动子控制。
14.根据前述权利规定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腺病毒颗粒配制成中药组合物,所述药物组合物包括:
(a)病毒颗粒;
(b)可选的一种或多种糖;和
(b)式(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其中:
R1代表氢或C1-6烷基;和
R4代表氢;以及
R1和R4与他们所联结的原子一起产生烷基烷环;
R2代表氢,C1-6烷基或-(CH2)2-5NHC(O)(CH2)5-15CH3;和
R3代表C1-6烷基;
和/或式(I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其中:
X代表–S(O)2-或–S+(Rc)-;
Ra和Rb独立地代表C1-6烷基;和
Rc代表被羧酸根阴离子和胺基(-NH2)部分替代的C1-6烷基。
15.根据权利规定14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水溶液包括式(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式(I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
16.根据权利规定14或15所述的方式,其中式(I)化合物是N,N-二(C1-6烷基)-,N,N,N-三(C1-6烷基)-,或N-C1-6烷基-氨基酸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17.根据权利规定16所述的方式,其中式(I)化合物是(a)N,N-二苯基丙氨酸,N,N,N-三苯基丙氨酸或N-羟基甘氨酸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或(b)N-羟基丙氨酸,N,N-二苯基丙氨酸或N,N,N-三苯基丙氨酸或其磷酸盐。
18.根据权利规定17所述的方式,其中式(I)化合物是N,N-二乙基甘氨酸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19.根据权利规定14或15所述的方式,其中
式(I)化合物是式(IA)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其中R5和R6独立地代表C1-4烷基,R7代表C1-4烷基或(CH2)2-5NHC(O)(CH2)5-15CH3;
式(I)化合物是式(IB)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其中R8和R9独立地代表C1-4烷基;
式(II)化合物是式(IIA)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其中Rc和Rd独立地代表C1-4烷基;以及
式(II)化合物是式(IIB)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其中Re和Rf独立地代表C1-4;和Rg代表被羧酸根阴离子和胺基部分替代的C1-4烷基。
20.根据权利规定14,15或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式(I)或(II)缩合物是二苯基砜,三溴化甘氨酸,椰油酰胺羰基甜菜碱,脯氨酸甜菜碱或S-羟基-L-甲硫脂类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
21.根据权利规定15-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a)所述水溶液包括一种或多种糖,式(I)或(I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的含量为0.1mM至2.5M以及糖浓度甚至,如果存在大于一种糖,总糖含量为大约0.01M,或者(b)式(I)或(I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的含量为0.1mM至3M。
22.根据权利规定15-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式(I)或(II)化合物或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或酯的含量为(a)0.001M至2.5M,0.01M至2.5M或0.1M至2M,或(b)7mM至1.5M或0.07M至0.7M,或(c)7mM至1.5M或0.07M至1M,或(d)0.05M至2M,0.02M至2M或0.07M至1M.
23.根据权利规定14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水溶液包括式(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和式(I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
24.根据权利规定23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水溶液包括如权利规定13-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式(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和式(II)化合物,所述式(II)化合物是式(IIC)的砜化合物:
其中Ra和Rb独立地代表C1-6烷基。
25.根据权利规定24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水溶液中式(I)化合物或其生理学上可接受的盐的浓度为0.1-1.5M。
26.根据权利规定24或25所述的方式,其中式(IIC)的砜化合物是氨基磺酰乙醇。
27.根据权利规定24-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所述水溶液中式(IIC)的砜化合物的含量为0.1-1.5M。
28.根据权利规定14-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式,其中(a)糖浓度或总糖...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杰弗里·德鲁,
申请(专利权)人:稳定技术化学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英国;GB
全部详细技术资料下载我是这个专利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