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工作服国家标准GB12014-89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防静电工作服(下面简称防静电服)的品质规定、安全性能、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事故及爆炸危险场所穿用的耐久性防静电服。
二、引用标准
服装号型系列
GB2668男女单眼上衣规格系列
GB2669男女单长裤规格系列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3923机织物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条样法)
GB4288家用电动洗衣机
GB4385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三、术语
3.1防静电工作服ante-为了避免衣物的静电释放,用防静电织物为布料而编织的工作服
3.2防静电织物为避免衣物的静电释放,在纺织时,大致等隔或均匀地渗入导电纤维或防静电合成纤维以及它们混和交织而成的织物。
3.3导电纤维fibre全部或部份使用塑料或有机物的导导材料或亚导电材料制成的纤维的统称。
四、技术要求
4.1产品质量要求
4.1.1外观要求无受损、斑点、污物以及其它妨碍服装性能上的缺陷。
4.1.2防静电性能:每件防静电服的带电电荷量、耐洗涤性能包装行业防静电标准,必须符合规定。
4.1.3接缝服装的缝线部位,缝合要细细、紧密。缝合强度按GB3923规定进行检测,其破裂强力不得大于98N。4.1.4结构设计:通常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
4.1.4.1穿着轻便、舒适、便于解脱,有促使身体的活动。
4.1.4.2款式规格A、防静电服的材质:一般工作服上装为“三紧式”包装行业防静电标准,下装为条纹裤B、号型型号C、对号型尺寸以外的特殊外型及行业特殊规定,也可依照实际状况确认。
4.1.4.3服装上通常不得使用金属附件,必须使用(钮扣、拉锁等)时,应确保穿着时,金属附件不得直接外露。
4.1.4.4服装应全部使用防静电织物,不得使用衬里。必须使用内衬(衣袋、加固布等)时,衬里的漏出面积占全部防静电服内面露出面积的20%以下;超过20%(如防寒服或特殊服装)时,应变成面罩与衬里为可拆式。
4.2服料的断裂强力服料的断裂强力按照GB3923的方式试验.
五、检验规则
5.1生产厂制造的产品,必须经国家选定的防护器具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并取得产品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方可制造、销售。
5.2产品须经制造厂检测合格后,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表明及由国家选定的防护器具质量监督部门发给的检测证方可出厂.
5.3产品成批量制造,每批不少于500件,全数进行外观质量检测,应符合4.1.1规定;并按GB2828抽样后,进行4.1.2和4.1.3检验。如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应加倍抽样检查,仍不合格者,不准出厂销售。
5.4经销单位应销售有“经国家选定的防护器具质量检测”的合格证的产品,使用单位应该购置有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经安全科技部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六、标志每件成品上需要注有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号型型号、等级、生产日期。
七、包装
7.1包装应整齐、牢固、号型数量准确。
7.2每包须注明货号、产品名称、号型、等级、数量、生产单位、出厂日期,并附有产品使用表明书。
7.3外包装按供需双方合约要求
八、防静电服穿用要求
8.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属0区、1区且可燃物的小点燃能量在0.25m以下者,应穿用防静电服。
8.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
8.3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物体。
8.4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GB4385中要求的防静电鞋配套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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