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酷的滕我爱你语录】江苏规定: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 将被计入信用记录

   发布日期:2019-12-08 22:00: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网易    浏览:5410    评论:0    
核心提示:新华社南京12月8日电 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明确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

新华社南京12月8日电 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明确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该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申报登记信息的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名称)、居民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单位(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房屋地址、产权信息、租期、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居住人员信息等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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