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8 22:04:4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8454    评论:0    
核心提示:  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青源供水有

  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JZFZB-Y-2019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675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主任 0591-22879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0591-878675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中海左岸花园二次供水泵房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

张主任 0591-22879133

福州市

本项目合同包一:1100000 元(大写: 壹佰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邀请名单中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材料;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5-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1.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生产所在地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释义:(1)法人指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所,提供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若自有产权的即产权证书上权利人与投标人(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或主要负责人)一致。产品制造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生产、服务等所必需的设备清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14:3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创意园2号楼6层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2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E-mail:fjzfzb@sina.com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账户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软件园支行

帐  号:3500187804105250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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