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求:
1.包装机械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签,标明机器或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主要技术参数,如额定电流、电压、额定压力、热温度等。
2、包装机械上液压传动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规定,气动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规定,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标准的有关规定。
3、对包装机械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部件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相对运动的部件,如夹紧、剪切等运动部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操作人员被夹伤或剪伤。可能造成危险的输送装置应尽可能布置在机内。对影响人身安全的外露旋转、移动或往复运动部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运动部件上外露的定位部件或突出部分必须光滑或加防护装置。
4、机械运转中可能出现松动的零部件必须有可靠的防松措施。
5、包装机械需要排出废渣、烟雾时,应设有相应的装置,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危害。
6、当包装机械只要求电动机按一个方向旋转时,必须在电动机上或适当的位置做成方向标记。
7、当人员进入工作区有很大危险时,应在工作区内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当防护装置将包装机械的整个工作区隔离开来时,工作区内的危险部位不需要再设置额外的防护装置。工作区防护装置的设置应保证安全距离。
8、需要离地操作或安装的包装机械,应设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平台和通向平台的梯子、护栏等相应装置。
9、包装机械的工作机构应有联锁保护,以便当发生故障时,机器或设备能停止工作。
10、包装机械一般应设有安全开关包装机械标准配件,遇到紧急情况时,按动此开关,机器即可停止运转,避免发生事故。
11、机器设备进入运动状态前,应提醒所有人员及时离开危险区域,包装机械上应安装报警装置。
12、包装机械应有清晰、醒目的操作、润滑、安全或警示标志。安全颜色、安全标志应符合、的规定,标志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
13、包装机械的安全操作机构应位于便于操作人员操作和控制的位置。
14、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工作的包装机械,其机电装置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
包装灌装及捆扎要求:
EPE珍珠棉填充
1、对于灌装机构带有压力,可能引起包装物品或包装容器爆炸的机器或设备,必须在灌装机构上安装防护装置,防止发生爆炸时,包装产品或包装容器飞出,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
2、在灌装有毒或不卫生的物品时,必须保证不对人员造成危险。措施如下:A、灌装时安装有效的吸尘装置;B、在灌装工序前安装防护罩;C、灌装时安装喷淋装置;D、对灌装工序进行强制控制,杜绝二次灌装。
3、填充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确保避免燃烧或爆炸。措施如下:A、消除静电的影响;B、安装通风或集尘设备;C、避免产生明火;D、与填充物接触的机械零件表面温度必须低于填充物的燃点;E、在有保护气体的环境中填充;F、强制控制填充过程,杜绝二次填充。
4、使用封切、捆扎机械时,对可能对人员造成烧伤、烫伤的加热部件或装置,应在裸露的热表面上加装防护罩或隔热挡板。
5、粘合、封口机构应有防护措施,防止热熔胶烫伤操作人员。
6、卷边封口机构、滚封口机构的转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罩或保证在运行过程中不撞击操作人员。
7、包装材料的裁断装置应有防护措施,如设置与传动机构联动的防护罩、隔热挡板等,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割伤、夹伤或烫伤。
8、捆扎机构应能防止操作人员被捆扎带捆住。
包装机械操作与维护
包装机械
1、只有经过技术培训的人员才可以操作和维护包装机械。
2、包装机械应有能正确指导人员操作的使用说明书。
3、包装机械需定期进行检查包装机械标准配件,确保机器或设备的功能和各部件及安全保护措施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4、包装机械应尽可能能在不拆除安全保护装置的情况下进行调整、润滑和维修。
5、包装机械中那些人工难以润滑的部位,或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在危险区域润滑的部位,应采用自动润滑。
6、包装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不得对运动部件进行清理或清洗。 如果必须在工作状态下进行,必须采取消除事故的预防措施,如使用适当的辅助工具等。
7、当需要对运转中的包装机械进行调整、维护和排除故障时,只允许用手动或按钮开关操作包装机械。
8.在调整和维护期间,如果机器或设备的按钮开关位于操作人员操作位置之外,或有几个人同时工作,则应由专人从可监视工作并能快速关闭机器或设备的工作位置进行操作。
9、包装机械工作时,如果有对操作人员眼睛、面部造成伤害的可能,应采取眼睛、面部的防护措施。
10、包装机械应尽可能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其最高声压级限制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