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9日电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昨日发布《进一步强化塑料污染管控的看法》(下称“意见”),提出推进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扫,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力度,禁止随意丢弃、倾倒造成金属垃圾污染。
资料图:垃圾分类智能回收机。中新社记者贺俊怡摄
意见具体如下:
禁止、限制部分金属用品的制造、销售和使用
——禁止制造、销售的橡胶用品。禁止制造和销售尺寸大于0.025毫米的纤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大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金属用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制造和销售一次性发泡金属筷子、一次性尼龙棉签;禁止制造含金属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塑料包装技术,禁止销售含金属微珠的日化产品。
——禁止、限制使用的金属制品。主要包含四种:
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镇建成区的商厦、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或者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种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完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缩减至全部地级以上城镇建立区和沿岸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乡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金属吸管;地级以上城镇建立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金属餐具消耗效率降低30%。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物品。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星级饭店、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物品,可借助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法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缩减至所有饭店、酒店、民宿。
快递塑料包装。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份的邮局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橡胶包装袋、一次性金属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橡胶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胶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金属编织袋等。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方式
——推广应用取代产品。在商店、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民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制品安全规定的稻壳覆膜餐盒等化学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代替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培育优化新产业新方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电商、外卖等系统企业要提高入驻商户管理塑料包装技术,制定一次性塑料食品减量替代推进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执行状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配送、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施租赁、融资租赁等方法,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运输仓储器具。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合作、共同出资等形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系统运营模式。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运输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仓储器具回收机制。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食品制造企业要严密执行有关法律规章,生产合乎相关标准的塑料食品,不得违规添加对身体、环境有害的生物添加剂。推行白色设计,提升金属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取新型绿色低碳功能材料,增加使用依照品质控制标准和功能管制规定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开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提高绿色产品供给。
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理
——加强金属废弃物回收和清扫。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力度,禁止随意丢弃、倾倒造成金属垃圾污染。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锚地等金属废弃物形成量大的场所,要降低投放设备,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系统、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举办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具等回收设备。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机制;规范废弃渔网渔具回收处理。
——推进资源化电力化运用。推动金属废弃物资源化运用的完善化、集中化和行业化,相关工程要向资源循环运用基地等园区聚集,提高金属废弃物资源化运用水平。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运用的金属废弃物要推动能源化运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此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最大限度减少金属垃圾直接填埋量。
——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改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金属污染难题。开展江河湖水、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洗海滩行动。推进土地残留地膜、农药肥料塑料包装等清除整治工作,逐步减少土地残留地膜量。
加强支撑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推进相关法律规章修订,将塑料污染预防纳入相关法律规章规定。适时更新公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制定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完善再生金属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金属种类。制修订可降解材料与产品的标准标志。建立完善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判标准。研究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开展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提出区别化管理机制。将一次性塑料食品管理规定纳入旅游景点和星级饭店、酒店评定评级标准。完善塑料废弃物资源化电力化运用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探索设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制造、销售信息披露机制。探索实行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非法制造、销售、使用塑料食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完善相关支持新政。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制造、绿色运输和仓储制度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备投放营运等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税收制度,加大对依照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方式推广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各地要支持专业化回收设备投放,消除设施进市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控障碍。鼓励各国实行经济形式,促进一次性金属制品减量、替代。公共机构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金属制品。
——强化技术支撑。开展不同种类金属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金属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制度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制约与身体健康风险检测。加大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科技攻关和成果转换,提升取代材料和产品性能。以降解安全可控性、规模化应用经济性等为重点,开展可降解地膜等科技验证和产品遴选。
——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测,严格贯彻禁止、限制制造、销售和使用个别塑料食品的新政举措。严厉惩处违法制造销售国家明令严禁的金属制品,严格取缔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金属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惩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动废塑料加工利用市场治理。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看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立即将相关线索移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予以受理查处。对推进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并借助公开公布、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