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按照“平安平湖”、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总要求,根据中央综治办“雪亮工程”建设要求,省、市两级综治文件精神和平湖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嘉兴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新一期建设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租赁。借鉴以往建设和维护经验,拟就本次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服务租赁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原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为本项目拟定供应商。
一、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公安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429331865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平湖市公安局2020年度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租赁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平湖市公安局2020年度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租赁项目 | 1 | 69767437 | 项 | 包含2020年新建1700个视频监控点位、250个RFID采集设备以及一项视频图像实战应用平台服务,历年8778个视频监控点、322个RFID采集设备、一项视频图像信息共享总平台的服务租赁和历年建设的2447个服务到期视频监控点位的续租、更新。 | /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有利于资源共享、节省投资,同时有利于加快建设进度和维护保障。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平湖市建国北路69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吴明华 | 高级工程师 | 平湖市大数据中心 |
陈伟 | 高级工程师 | 平湖市税务局 |
陈小龙 | 助理会计师 | 平湖市财政局 |
沈高良 | 工程师 | 平湖市人力社保局 |
王明根 | 中学高级教师 | 平湖市教师进修学校 |
应雄 | 高级工程师 | 平湖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
邓海军 | 工程师 | 嘉善县公安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采购申请合理可行、符合实际需求,通过评审。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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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公安局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5017480
传真: 0573-85017480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北路40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5013033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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