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BJJMWCG2020-0101)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 采购需求
1.1采购条件: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已由贡山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贡山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县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社会资本的采购工作、作为政府方授权代表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在整个合作期内作为实施机构负责与项目公司的沟通及履约事宜。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实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贡山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
2.2项目地点:贡山县城建成区北至普拉河口,南至茨开大桥,西至贡山县一中,东至怒江江边。
2.3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大项,共计11个小项18个项目。
(1)共建干净家园(3个小项4个项目)
1)环境卫生(贡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二厂建设项目);
2)农贸市场(县城农贸市场整治与升级改造、茨开镇农贸市场改扩建);
3)污染治理(河道整治)。
(2)营造宜居环境(6个小项10个项目)
1)路网建设(贡山县城城区市政道路边沿修复工程、沿河路延长线与明珠路断头路整治项目);
2)停车设施(茨开镇三岔路口停车场与城市景观广场项目、贡山县青山路立体停车场);
3)供水设施(贡山县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及入户项目);
4)社会民生(公租房);
5)文化旅游(贡山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贡山县物流、客运、公交与游客服务中心综合建设项目);
6)绿化美化(绿化工程、石门关文物景点保护项目)。
(3)打造特色风貌(2个小项4个项目)
1)风貌提升(县城临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县城入口景观打造工程、县城沿江景观打造工程);
2)主题街区(独龙族、怒族风情街改造)。
2.4 项目总投资:根据本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建设期利息后的估算总投资为70305.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564.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15.24万元,预备费4587.95万,建设期贷款利息2338.44万元。
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限18年。
2.6项目合作方式: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具体PPP运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由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采购完成后,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由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权利。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可通过收取垃圾处理费、农贸市场经营收入、停车场收费、公租房租金、文化活动中心场地租赁收入、旅游服务收入、物流服务收入和广告设施租赁收入等获得运营收入,收入不足以覆盖建设、运营成本部分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通过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实施机构将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监督管理、绩效考核职责,建立收入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政府付费机制。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按照移交要求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7项目资金筹措: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305.81万元,资本金比例暂定为总投资额的20%,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15%:85%的股权比例同步认缴到位。
3.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2)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 申请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房建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具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 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5.7亿元人民币。投资能力以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的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融资能力以不低于5.7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协议文件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累加提供)。
5) 信誉要求: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提供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站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
6) 财务要求:2018年度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2018年末(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小于80%(不含)(需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 类似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应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金额不少于6亿元的类似市政工程投融资或运营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应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金额不少于6亿元的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且管理正常,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提供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具备即可)。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9)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
10)申请人若为中央企业的,根据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件,须出具由集团总部(含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总部)负责统一审批PPP业务的正式审批文件和证明材料。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5家时,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投融资能力得分最高者优先;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5家时,评审小组不再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后续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 进行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将报名成功截图发送至邮箱:1244806930@qq.com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3 日下午 3 时 00 分。
6.3资格预审时间: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4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及资格预审地点: 怒江州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5网上递交: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6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壹份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壹份,现场递交的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
备注:如现场递交的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一致,以网上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如项目在进场交易过程中遇到停电、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电子化交易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该项目由电子化交易转为纸质化交易)。
6.7申请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履约担保
8.1境外社会资本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我国相关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8.2投标履约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青山路1号
联 系 人:杨青青
联系电话:1828880390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置信银河广场E栋2505
联 系 人: 赵学文
联系电话: 1503122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