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镇大新村“11.03”恢复重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石鼓镇大新村“11.03”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石鼓镇大新村“11.03”恢复重建项目
2.2项目地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鼓镇
2.3工程规模:约111.9万元。
2.4工 期:120日历天。
2.5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采购范围:施工图册所示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采购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4.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能力;
4.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请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嘉乐建材城)获取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12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套: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竞争性谈判时间、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1317号阿丹阁大酒店3楼会议室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在购买文件后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人。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鼓镇
联系人:杨向武
电 话:1510887922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嘉乐建材城
联系人: 张卓曦
电 话:13988800740(0888-538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