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范阳河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次)废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1 21:00: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9033    评论:0    
核心提示:淄川区范阳河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次)废标(终止)公告一、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河湖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联系方式:0533-5280017 采购
淄川区范阳河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次)废标(终止)公告一、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河湖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淄川区城里大街503号        联系方式:0533-5280017        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开发县(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1#楼5楼        联系方式:0533-6120193、18560951944、18560951745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川区范阳河治理工程-代建标、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02201902000448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2日四、开标报价日期:2020年2月12日五、废标(终止)原因: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9]189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19]82号),范阳河治理工程作为应急防汛工程实施。《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流行期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指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时间的不确定性,不宜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参建单位。《关于做好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8?50号)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的规定,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不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流程规定。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时间的不确定性已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故本项目终止招标。六、废标日期:2020年2月11日18时26分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彦、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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