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及车辆购置税智能POS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及车辆购置税智能POS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635-1901N17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371-860791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王老师 0371-637959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老师 0371-86079192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105房间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营业执照)。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附税款所属期为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的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必须熟悉用户现有系统使用情况。7)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分公司使用参与投标。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105房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371-8607919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网上购买(为方便投标人报名,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来招标公司前,先上网搜索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址: www.hnjdgj.com),进入公司网站首页点击投标人注册,按照注册内容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企业资质扫描件及填写银行开户行(基本账户)信息,注册完成后,在我公司网站首页中点击投标人登陆→导航菜单→投标人业务管理→投标人报名→查询本招标项目→点击报名。注册报名完成后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提供公司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的社保证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及车辆购置税智能POS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及车辆购置税智能POS系统 | 100万元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指定地点 | 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