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19-12-08 22:04: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2152    评论:0    
核心提示:  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MHAZB2019(J4-42)-1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顿佳倩

项目联系电话:0724-23834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荆门市金龙泉大道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顿佳倩0724-23834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丽红 0724-2225656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3、若供应商是制造商应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4、若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8:0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2019年12月9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17:30时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8:00 至 2019年12月1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的委托,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MHAZB2019(J4-42)-16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电梯井道制作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53.3万元,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若供应商是制造商应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4、若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证明材料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得:

2019年12月9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17:30时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企业近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信用信息记录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五条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和磋商地点: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等政策。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税务局             

联系人:顿佳倩

联系电话:0724-2383450

联系地址:荆门市金龙泉大道36号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丽红  严凤清

电    话:0724-2225656  18672625306

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邮    编:448000

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8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顿佳倩

项目联系电话:0724-238345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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