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采购网点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8 22:05: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4756    评论:0    
核心提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采购网点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采购网点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采购网点入围

项目编号:NMBJZZCG-2019-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13754090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梁助理 李助理 赵助理:18947963640 18504890892 155047863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丽丽:13754090510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81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采购网点入围

采购文件编号:NMBJZZCG-2019-02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项目、服务和工程名称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附件

材料

1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食堂采购网点入围

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1年

4.入围家数:3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818)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和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报名所需提供以上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A4纸装订,胶装成册3套)。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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